湖南省从9月30日开始停止为低速载货汽车等发牌
文章来源:华夏农机网 添加人:njwhx 添加时间:2007-7-25 8:03:41
昨天,湖南省交警总队和省农机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9月30号以后我省将停止为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发放牌证,这些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将不再由农机部门负责,而由交警部门负责。
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何宝林表示,我省原定今年7月1号起停止为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发放牌证,但现在时间有所推迟:“考虑到省内部分生产厂家需要一定的时间处理库存产品和进行产品转型,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对上述车辆的发放牌证时间延长至2007年9月30日。9月30日之前,对持有‘变型拖拉机’合格证的,继续由农机部门按规定发放牌证;持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合格证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发放牌证。9月30日以后,停止对‘变型拖拉机’和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发放牌证。”
在这次移交中,变型拖拉机车辆档案暂不移交。上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时间截止到今年9月30日,之后农机部门不再上牌。省农机局副局长文海波说:“在移交期间现行变型拖拉机继续由农机部门管理,对变型拖拉机的界定问题,由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农机局联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研究确定。2007年9月30日以后,变型拖拉机中属于低速载货汽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属拖拉机的,由农机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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